上海海事法院
公告
(2009)沪海法执字第184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与被执行人海南龙湾港疏浚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龙湾港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龙湾港集团东营地产有限公司船舶融资、抵押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对被执行人海南龙湾港疏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福岷9号”轮予以扣押。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本院决定强制拍卖该轮,现已成立“福岷9号”轮拍卖委员会,定于2012年5月23日在本院船舶拍卖大厅对该轮进行公开拍卖。凡愿参加竞买者,可于2012年5月22日前,向该轮拍卖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该委员会所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联系人周荣庆;联系电话 68622053、68567567×3061)。凡与该轮有关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
特此公告。
附:1、拍卖标的:“福岷9号”轮,船籍港:海南清澜,船舶种类:钢质挖泥船,总吨:2713,净吨:813,总长:118.003米,型宽:18.20米,型深:4.9米,主机型式:内燃机,功率:7829千瓦,船舶建造厂:广州文冲造船厂,建造日期:2004年11月16日,船
舶所有人:海南龙湾港疏浚集团有限公司。
2、拍卖时间:2012年5月23日下午2:30。
3、拍卖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上海海事法院船舶拍卖大厅。
4、咨询、看样: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咨询电话:上海海事法院 021-68622053,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021-52281397。看样日期:2012年4月24日和2012年5月15日,凭看船证明上船勘察
5、拍卖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参加竞拍者于2012年5月22日16:00点之前支付拍卖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金人民币帐号: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江宁支行 03-33060004001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