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江苏省丰县名仕雅苑11号楼3-502室,建筑面积:139.4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22)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648号,不动产单元号:320321030001GB00026F00030030,登记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
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砖混,房屋总层数为5层,所在层数为5层。
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2076年9月4日,共用宗地面积为934.0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40平方米。
评估价:73万元
变卖价:不低于40.88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5年2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40.88万元,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40.88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40.88万元将不计息解冻、退回。
四、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变卖活动顺延5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0516-67768997”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4、网络司法变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务必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对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5日前与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九、变卖成交余款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4000374372820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变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5年2月5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与变卖。
十四、本次变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辅助机构: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818158938、021-32181528王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812弄1号203室;
举报监督电话:021-69531961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025年1月16日